不知何时,上访已成流行,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想到的就是“走,去政府上访去!”。政府门口时不时会涌现一批群众,拉着横条幅,喊着口号,希望政府解决难题。然而这样真的可以更加有效的解决问题吗?这种情况的出现,问题仅仅出现在上访者身上吗?思及源,终究是在政府身上罢了。
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何为担当?有效解决群众之所难,就是勇于担当的一种体现。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如何真正的做到想群众之所想,真正为上访群众解决现实的困难,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需要认真思考的。
首先,政策法规要吃透。在研究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坚持做到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凡是符合规定的,有政策依据的诉求,联系相关部门积极解决问题。对于那些诉求无理,没有政策法规依据的上访人,则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劝导他们息诉罢访。对于那些涉及违法的人员,则移交执法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其次,坦诚以待对群众。很多群众因诉求得不到满足,对政府部门信任度不高,留有心结,使得矛盾化解难度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有时要主动约访群众,跟他们拉家常,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耐心细致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其采用正常方式反映诉求。始终坚信只要你对他们好,他们也会对你好,推心置腹的交谈,互相交换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争取早日让案件能够得以圆满的化解。
再次,维稳维权两手抓。根据现在的政策,我们一方面要畅通信访渠道,另一方面又要打击越级非正常上访。有一些上访人常常以越级非正常上访相威胁,想要施压当地政府以答应其诉求,令基层工作人员相当头疼,不得不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以求稳控这类上访人。针对这类人,我们应要加强研究,多方联动,严肃处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我们认真维护,群众的疑难问题需要我们热心解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落实“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架起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为民众造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