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将于2026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对于如何确定本人出生日期产生了关切,特别是在个人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为澄清误解并提供清晰的指引,现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问题的背景:信息不一致的常见原因
在实际中,部分人员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后期签发的身份证信息存在差异。这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例如:早期手工登记档案时出现的笔记误差或记忆偏差;为满足特定时期招工、入学、入伍等所需的年龄条件而填报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以及在历次户籍登记信息调整后,未能及时同步更新个人档案记录等。由于出生日期直接关系到法定退休时间的确定,因此成为临近退休人员关注的重点。
二、认定的核心原则: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退休审批的长期政策精神,在核定职工退休年龄时,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原则上应以本人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此项规定并非新的变更,而是为了确保认定的严肃性、连续性和公平性,依据最具原始记录效力的材料所作出的明确要求。相关的司法实践在审理此类争议时,也普遍支持这一认定原则。

三、重要澄清:关于“2026年新规”的不实传言
近期,网络上有所谓“自2026年起将改为依据身份证认定退休年龄”的说法流传。经核实,此信息为对政策的误读。退休年龄的认定规则,与国家正在研究并稳妥推进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是两项不同的政策安排。延迟退休年龄是一项长期的、渐进式的社会政策,国家将审慎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后稳步实施。但这并不改变现行办理退休手续时,对于个人出生日期认定的既有规则。公众应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切勿轻信和传播非官方传言。
四、给临近退休人员的建议:提前核查,主动核实
为确保退休手续的顺利办理,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带来困扰,我们特此建议计划在未来几年退休的人员:
尽早主动核查档案:建议尽快通过当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本人档案的保管机构(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查阅本人人事档案,重点核对其中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如早期《职工登记表》、《入学(入伍)政审表》等)。妥善保存原始凭证:个人应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老户口簿、早期户籍迁移证明等可能记载原始出生信息的证明材料。若认为档案记载确有错误且持有充分原始证据,应通过正规渠道向档案保管单位提出核查申请,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关于退休条件、年龄认定具体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最准确的信息来源是参保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经办机构。可拨打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进行政策咨询。

总结
面对档案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核心在于 “尊重规定、提前核实、依据材料、依法办理” 。国家相关政策的稳定性是维护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有序运行的基础。对于个人而言,充分了解政策,尽早厘清自身情况,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保退休生活平稳开启的重要前提。通过提前规划与准备,可以有效化解不确定性,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阶段。
注:本文内容基于国家当前有效的退休及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梳理与解读,仅供读者参考。具体个案的最终认定与办理,须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官方发布文件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