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供抵赖?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揪出“U盘盗歌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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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供抵赖?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揪出“U盘盗歌贼”

“调音师专车特调音源”

“车载U盘无损高音质”

“震撼音效”

……

网络上这类车载音乐U盘,看似满足了有车一族的听歌需求,实则藏着侵权“陷阱”。日前,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网购U盘音质堪忧

牵出盗版案件

翻供抵赖?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揪出“U盘盗歌贼”

图片源于网络

案件起因于一位消费者的投诉。市民方先生在某网店花费近150元购买了一个宣称“高品质”的车载音乐U盘,收货后却发现其中音乐文件容量极小,仅3-4MB,音质低劣,且无任何出版信息,怀疑是盗版产品,遂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报案。

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涉案音乐U盘等物。经查,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杨某出于营利目的,通过音乐软件下载音乐文件,形成自己的母盘歌曲库,随后将歌曲复制进空白U盘,并通过其注册的网络店铺对外销售。为吸引消费者,杨某还通过刷单、刷好评等方式提升店铺信誉。

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查,证实杨某及其店铺均未获得复制任何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亦未支付任何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鉴定,涉案音乐U盘成品系非法电子出版物。

翻供狡辩“卖空盘”?

聊天记录戳穿谎言

到案后,杨某起初对自己复制、销售侵权音乐U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他却毫无征兆地翻供,称销售的仅是“空U盘”,警方当场查获的12个音乐U盘均为自用,试图逃避追责。

面对这一辩解,承办检察官决定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补强证据链,用事实戳穿谎言。

翻供抵赖?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揪出“U盘盗歌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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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供抵赖?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揪出“U盘盗歌贼”

图片由AI生成

经全面核查杨某的涉案手机与电脑,检察官提取出了大量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商品截图及歌曲存储信息。经梳理分析,检察官发现杨某曾多次找人为自己的网络店铺刷单。他不仅向对方发送详细的刷单步骤,还提供了大量需刷单的商品截图——截图中清晰标注“车载音乐”“真无损音乐”“震撼音效”“调音师专车特调音源”等关键词。

这些商品截图中的链接,与涉案店铺的销售记录完全吻合,也与证人证言、扣押U盘内歌单等证据相互印证,再结合其刻意要求的好评话术,足以证实其销售的是含有侵权歌曲的U盘。此外,杨某还曾联系他人为自己复制新的车载音乐U盘,并反复叮嘱对方仔细检查歌曲数量、音乐格式、U盘格式等细节,这进一步印证了杨某主导制作盗版音乐U盘的行为。

支招应诉反露馅

侵权心思藏不住

更能印证杨某明知自身行为涉嫌侵权的是,聊天记录显示,杨某在其朋友因侵权被他人起诉时,曾主动传授应诉抵赖的歪招。这些辩解的说辞,与他本人翻供时的口径高度一致。

同时,他还在某群聊中为其他店铺的侵权纠纷支招,直言“U盘有进货凭证但无著作权授权”,足见其对著作权侵权风险早有认知,而非自称的著作权意识淡薄。

再加上杨某在侦查阶段的四次稳定供述,都详细交代了下载、拷贝歌曲到U盘的过程。

综合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已足以形成证据锁链,证实被告人杨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音乐作品牟利。经审计,在剔除刷单订单后,该涉案店铺销售侵权音乐U盘533件,销售金额达13万余元。最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杨某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不仅全面核查证据、还原案件真相,还向杨某详细释法说理,阐明侵权违法的严重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原本拒不如实陈述的杨某,在开庭前转变态度,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足额预缴罚金。法院后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已缴纳)。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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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数字化时代,音乐传播更便捷,却也成为盗版侵权的温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需多方合力筑牢防线。经营者务必坚守法律底线,从事音乐作品复制、发行业务等,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及相关行政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复制他人音乐作品后通过U盘、网盘等载体售卖。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留意出版信息和著作权标识,拒绝低价盗版资源,发现疑似侵权及时举报。平台方也需加强监管,针对“车载U盘”“无损音乐”等侵权高发品类,完善关键词筛查、卖家资质核验机制,及时下架侵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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