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于被永城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根据公安部门侦察,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
5月27日,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涉嫌强奸10余名少女被刑拘。5月18日,其在永城市第三中学门口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警方在他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润滑剂、壮阳药等;电脑上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等。多名受害幼女家属称,受害者可能高达近百人。案件发生后,永城市委于2012年5月24日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专家说法:嫖宿幼女罪成“免死金牌”
众多法律专家认为,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的设立,破坏了儿童受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在儿童利益和其他的群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优先保护儿童的利益。反观嫖宿幼女罪,实际上它以损害未成年人利益为代价,去保护部分成年男人,再加上本身案件性质的恶劣和影响的严重,对性侵幼女行为应零容忍。
据了解,在我国强奸罪法定刑有两档:一档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一档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嫖宿幼女罪法定刑只有一档,即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两种罪行的定义与处罚各不相同,客观上对幼女保护不利。
连续三年的全国两会,都有委员和代表提出提案议案,一致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此罪名,统一按强奸罪处罚。

网友建议:中国能否引进“化学阉割”?
接连发生在最近的强奸未成年少女案,引起公众的关注,在表达愤慨的同时,不少人还提到了一个新词:“化学阉割”。前不久,韩国对一名有4次强奸女童前科的惯犯进行“化学阉割”的新闻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中国是否也能够引入“化学阉割”的方法,来惩治性侵害尤其是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者?
实际上,“化学阉割”的基本原理是一种内分泌疗法:即通过对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降低其雄性激素,从而达到控制性冲动以及抑制勃起能力的目的,因此也不涉及任何人体器官的改变。挪威“家喻户晓”的变态强奸犯吉尔·哈斯塔德,2003年强奸继女,并杀人灭口,被判入狱21年。在法庭上,哈斯塔德声泪俱下地表示,自己愿接受“化学阉割”,以消除内心无法抑制的性欲。他和其他三名犯人一起自愿组成了非常著名的挪威“化学阉割”实验的受试者。最后的实验结果证明:四名强奸犯的强烈性欲得到了有效控制。
尽管“化学阉割”在预防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其副作用也频频被曝光,如脂肪含量升高、骨密度降低,甚至有产生结石、冠心病的风险。同时有反对者指出,该疗法的效用个体差异较大,“阉割”后未必能起到抑制犯罪的作用,反而可能激发被“阉割”者的负面情绪,产生其他犯罪行为。
“化学阉割有替代疗法,不是治疗的必须手段,这样激烈的治疗方式值得商榷”
公职人员性侵幼女案频发
【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
2008年8月15日,贵州习水公安局接到女子报案称女儿被强奸。2008年10月底,案件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其中5名在职公职人员涉嫌性侵犯幼女。最终,该5人被判处7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福建安溪一职校校长嫖宿幼女】
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间,9名女子(其中5人案发时未满14周岁)被强迫到酒店让人奸淫或嫖宿。在施暴者中,有案发时担任福建安溪县华侨职校校长的许新建以及另一公职人员郑文山。许新建最终被判处死缓。
【宜宾一国税局长嫖宿幼女】
2008年12月,经人介绍,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未成年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2009年8月,卢玉敏强奸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玉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陕西略阳干部涉嫌嫖宿幼女】
2011年11月,陕西省略阳县四名村镇干部酒后对一名12岁幼女实施嫖宿。涉案7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