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彩虹网

说起来,游戏圈最近有个挺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不少以“黑”游戏厂商为乐的博主突然变得低调了。

究其原因,很可能与米哈游最近胜诉的一起案件有关,就在今年的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米哈游诉网络博主“潇潇枫汐”名誉权侵权案,作出了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这位博主彭某某需要删除全部的侵权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米哈游11万元,说实话,看到这个判决的结果,我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典型的“嘴嗨一时爽,赔钱火葬场”吗?

▌事情经过:从口无遮拦到对簿公堂

这起案件的起因其实并不复杂,博主“潇潇枫汐”在各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针对米哈游及其《原神》《绝区零》玩家的音视频内容。

这些内容里充满了侮辱、诽谤和谩骂,据说单个视频最高的播放量达到了20多万次,累计播放量更是超过了200万。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关键的是,这些视频里包含了“大量不实信息和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换句话说,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批评的范畴,完全变成了人身攻击。

米哈游方面接到玩家的举报后,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法院立案后,这位彭某某不但拒绝删除侵权的内容,反而进一步扩大了传播范围,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过是愚蠢的那种。

▌维权成功且上诉失败

今年的7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的判决,认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对米哈游名誉权的侵权,判决要求他立即删除所有的侵权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1万元。

彭某某当然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但结果毫无悬念——今年的10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就意味着案件在法律上已经尘埃落定了,彭某某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据媒体的报道,这位博主已于11月3日在某平台刊登了道歉声明。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为什么构成侵权?

可能有人会问:难道消费者对游戏公司连批评的权利都没有了吗?当然不是。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了一个关键的区别:彭某某的行为“超出合理行使消费者批评权的范畴”。

说白了,你可以批评一款游戏不好玩、角色设计的不合理,甚至是运营活动不给力,但你不能肆意侮辱、诽谤和谩骂。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原神》

这个界限其实也很好理解,就像你可以说一家餐厅的菜不好吃,但你不能凭空造谣说人家用地沟油,更不能辱骂餐厅的员工和顾客。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已经不是米哈游第一次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了,之前其实也有类似的案例。

像有位内测的玩家私自录制并泄露《崩坏:星穹铁道》的测试内容,结果被法院判赔50万元;还有博主因为转发了尚未公开的相关素材,被判赔了55万元。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看来,游戏公司们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玩家的权益,我认为这倒是个好的现象。

▌网络言论的红线在哪里?

话说回来,这起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对整个游戏圈也有警示意义,它明确地划出了一条红线: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的批评权不能滥用为侮辱诽谤的权利。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对于游戏玩家和内容创作者们来说,这个案例提醒我们:表达不喜欢是你的权利,但表达的方式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你可以理性批评,可以提建议,甚至也可以“弃坑”,但没必要恶语相向。

反过来,对于游戏公司来说,这个案例也展示了一种应对负面舆论的思路——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网络骂战来解决问题,显然更加高效且有力。

网络环境是大家共同的空间,维护它也需要每个人的努力,理性批评,文明交流,这才是健康的游戏社区该有的样子。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每天推送游戏资讯、新游推荐、游戏杂谈等,带你了解不一样的游戏世界。

网络博主辱骂米哈游和玩家,判了!赔偿11万且上诉失败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