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强化领导、积极部署,深入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具体推进210项改革任务,总体完成率达98%,形成一系列改革创新经验,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构建跨境金融创新机制,形成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的“广西经验”。广西牢牢把握RCEP战略实施机遇,以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为主线,推出《广西推进跨境金融创新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形成符合广西涉外经济发展特色、有利于人民币“能用尽用”的政策氛围,组织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通达惠企”行动,搭建常态化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辅导机制,确保政策传导到位、落地见效。引入柬埔寨加华银行等非中资境外银行参与人民币对柬埔寨瑞尔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人民币跨区域使用,广西成为全国挂牌币种最多、境外参与行最多的银行间区域市场。持续深化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扩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渠道,构建起完整的人民币在岸、离岸循环圈。引导金融机构发挥自身金融服务优势,加大跨境金融资源配置和创新力度,以沿边金融业务为重点,开展境外项目银团贷款、大宗商品结构化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投融资、跨境保险等业务,形成案例成果276项,全国首创36项,有力支持广西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服务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
二是构建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形成新形势下服务实体经济的“广西方案”。围绕贯彻落实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这一国家战略,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创新推出“桂惠贷”、“桂惠保”、“桂惠证”、“桂惠担”和“桂惠通”等,构建地方政策性金融序列,采取统筹优化、加力提效、创新突破等方式,发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在这个过程中,财政是基础和支点,金融是纽带和杠杆,形成了一系列“财政+”的模式,比如“财政+金融招商”、“财政+银行信贷”、“财政+企业债券”、“财政+保险”、“财政+担保”、“财政+基金投资”、“财政+风险处置”等模式,充分激发了有限的财政资金的要素活力,形成金融跟着产业走、财政推着金融走、机制围绕效果走的良性循环。2022年9月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三是构建“险资入桂”工作机制,形成后发展地区拓宽资金来源的“广西动作”。近年来,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广西把“险资入桂”列入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重要改革事项,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险资与项目联动、信息联络三项机制,培育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主体、具有优良股东背景企业等险资应用的三类主体,完善企业库、项目库、保险机构信息库三个数据库,挖掘债券、股权融资、另类计划三个应用渠道,细化各市“险资入桂”行动计划、驻桂机构引资入桂年度计划、企业险资应用能力提升计划三项计划,强化“险资入桂”奖补、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自治区与各保险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执行三类政策效果,为“险资入桂”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推动“险资入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广西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2782.67亿元,同比增长36.59%,增速全国排名第五位。

“险资入桂”线下对接会
四是构建全区金融空间布局规划机制,形成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广西范本”。出台全国首部省级金融空间布局规划《广西金融空间布局“十四五”规划》,按照资源集聚、竞合发展、服务实体、开放创新、防控风险的原则,推动全区形成“一主一副一批”金融空间布局,提升金融集聚效应。一是着力在南宁打造金融开放门户的核心区,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二是发挥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优势,打造北钦防区域性国际航运金融中心,三是依托资源禀赋,打造一批特色金融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区,通过各地的积极参与,推动各市金融产业发展能级跃升,引领实体经济跨越式发展,夯实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基础。

中国—东盟金融城
五是构建自治区政府与金融机构总部战略合作机制,形成政金合作共赢的“广西案例”。2019年以来,在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战略实施背景下,自治区政府不断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互动交流,强化自治区与各金融机构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战略合作,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50余份,并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动协议落实。一是积极向各家机构总部争取差异化政策,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细化协议内容,制定项目清单,确保各项协议落地。各金融机构总部调配全国资源支持广西发展的力度明显加大。二是结合协议签订,促进政金企常态化对接,发挥签约金融机构带头示范作用,在破解重点领域金融服务难题上先行先试。三是统筹推进协议落地,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与各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整合资源,切实推动了一批金融项目的实施。截至2022年末,协议确定400余项合作事项的执行率达98%。

深圳证券交易所广西服务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