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源于中国唐古拉山,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最终注入南海的湄公河(国内称澜沧江),有承担了90%运货量的100多艘中国货船往来,“华平号”和“玉兴8号”就是其中之二,2011年10月5日清晨时,两艘船还有13名船员,可上午10点过后,船上无一人幸存,发生了什么?是谁干的?

这其实就是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惨案”,主犯名字很多人烂熟于心——糯康,他为什么要惹中国?这还得从糯康经历开始说起,起初糯康在缅甸MTA部队服役,后来成了坤沙的小喽啰,但他可不甘心当小喽啰,1996年坤沙被软禁,糯康收编坤沙旧部,贿赂勾结官方高层人士进行保驾护航,一跃而成金三角最大的毒枭。
作为毒枭的糯康并不满足于当毒枭,赌场、肉体、人口,他和他的团伙几乎将所有恶行都干了一遍,其中最得心应手的,就是拦截商船收保护费,很多商船都被收习惯了,有时候糯康还没怎样,自己就谄媚起来,但中国船员不一样,国家大底气足,你敢收我就敢告状,2006年中泰两国对缅甸军政府施压,糯康集团遭到大扫荡。

糯康逃往更靠近湄公河的地区,在这里依然干着收保护费的事,也依然被中国船员刚过好多回,糯康因此愈发记恨上了中国人,2008年开始针对中国籍船只、中国船员、中国公民,报复性犯下28起抢劫、枪击案件,导致16人死亡,3人受伤,这些案件中最严重的,就是2011年的湄公河惨案。
当时糯康多次罪行得手后,越发肆无忌惮,找到桑康和伊莱说中国打击贩毒断他们财路,又推广“替代种植”项目使得罂粟被弃,以及中国船员总是不交保护费十分嚣张,一定要给中国人一次好看,就计划把毒品藏在两艘中国商船上,且杀光船上的人,挟持到泰国,等泰军来查而中方无人辩解,这就算完成了一次栽赃。

10月3日他们与不法泰国军人完成交易,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船上鲜血淋漓,糯康将两艘船押往泰国境内,泰国警方以为是走私船意图将其拦截没成功,10月7日泰国警方找到两具中国船员遗体,10月10日泰国表示中国13名船员全部遇难,凶手就是糯康,随后中国云南省工作组抵达泰国展开侦查工作,搜集证据。
11月3日中方成立“10·5”案件联合专案组,6个组200余名精兵强将加大力度准备捕捉糯康,这时候有两个问题需要重视,第一个是“管辖权”,我国对糯康案件有保护管辖权,他国对糯康有刑事管辖权,如果我国想要对糯康进行审判,就必须抢在他国之前将糯康抓捕,所以抓捕工作是非常有压力的。

另一个就是“引渡”,如果我国想审判糯康,就必须选择更有可能愿意将糯康引渡给我国的国家抓捕他,事实上中国在1993年和泰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泰王国引渡条约》,2003年和老挝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但缅甸没有,糯康也清楚,所以活跃在缅甸和老挝之间,中方决定将他逼出缅甸。
但他很狡猾,给很多群众施行小恩小惠,让大家给他通风报信,所以每次专案组一到他就逃跑了,不过专案组也没有灰心丧气,一方面是积极捕捉糯康的小弟,另一方面是挤压他的生存空间,以至于他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能用的人越来越少,2012年4月28日糯康刚出缅甸到老挝,立马就被得知消息的警察发现,并被抓获。

2012年5月10日糯康从老挝被移交给中国,这个自作聪明、又残忍可怕的男人,依然面带笑容,仿佛谁也不能把他如何,不过当罪证摆在在他面前时,他终于害怕了,厚着脸皮装不知道,甚至还当庭表演晕倒抽风、大小便失禁,丑态百出,最后还说:“我也不想死,我也有子女。”但太晚了,他的罪行令他必死无疑。
2012年12月26日,昆明市中医人民法院认定糯康犯下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这些罪行的量刑分别是:故意杀人罪: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有加重情形的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运输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达到规定数量存在规定情形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

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劫持船只罪:处4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中“造成严重后果”指的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也就是糯康的所作所为。
最终糯康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执行过程还被直播,用来威慑犯罪分子,也用来告慰13位同胞的在天之灵,更是时过境迁后,大家想起这件事时,心中涌动的对于国家强大后的感触,对于中国禁毒决心的震撼,以及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相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