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顾
一天夜里,受害人曹某某酒后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在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时,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碰撞声,曹某某意识到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停车以后,对方是一辆宝马轿车,车上下来两名面色不善的男性,对方要求当场赔偿维修费,由于自己酒后,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后,曹某某只好息事宁人,递上了赔偿……
上述案件,相同的情况在德阳、绵阳等地发生了20余起,且均系同一伙人利用驾驶人酒后不敢报警的心理以宝马、奔驰、奥迪等“豪车”碰瓷,诈骗钱财。2018年年初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宋某和被告人赵某金、刘某强、陈某、黄某、唐某宾、向某杰、刘某、赵某刚等人纠集在一起,长期以碰瓷方式在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等地敲诈勒索酒后驾驶人员,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8月20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0626刑初17号刑事判决书,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宋某、刘某强、赵某金、陈某、黄某、唐某宾、刘某、向某杰、赵某刚有期徒刑四年半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PART 02
“碰瓷”犯罪性质恶劣,危害严重,这类案件近些年来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因此,对这类犯罪在总体上要体现依法严惩的精神。同时,“碰瓷”的手法多样,不同手法的“碰瓷”在具体性质和危害程度方面还存在差异,依法可能触犯诈骗、保险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抢劫、盗窃、抢夺、交通肇事等不同罪名。
法官提醒,行车路上如果遇到“碰瓷”,首先要及时报警,不要“私了”。“碰瓷者”一般都做贼心虚,一旦报警,“碰瓷者”往往因担心被查出持续作案而放弃“索赔”,息事宁人。其次,“谢绝”好心人的调停。“碰瓷者”有时会结伙作案、相互配合,还会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以此来攻破司机的心理防线。最重要的一点,行车务必遵守规则。当开车至转弯处或者变道时,一定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前后方车辆,不要随意变道,行驶途中务必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这样即使“碰瓷者”故意急刹车,你也有足够的时间缓冲。
法官简介:吴治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撰稿人:文婉瞩,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