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雅安市反洗钱联席会议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在雅安市公安局召开。

汉源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曜耀围绕主题,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同向发力》为题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汉源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依法严惩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2024年获评四川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2-2024年度先进集体。

提高认识,落实司法护航金融管理责任
深刻认识到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细胞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汉源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推进,制定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三年中长期目标,并纳入每年重点工作范畴,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盯,分管领导具体抓,审判团队专门抓的三级工作构架,确保“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政治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加强请示报告,将“反洗钱”案件审判和关联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内容,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确保“反洗钱”工作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下开展。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审委会、专业法官会、庭务会等,分层分类开展防范金融风险相关法律体系和相关决策部署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发挥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来,审慎审理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刑事案件30余件。不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以庭审实质化为基础,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依法、精准认定判决洗钱犯罪,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和打击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对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的从严从重处罚。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体现政策,妥善审理代某某、张某某、邱某某、陈某等人犯洗钱罪案件,根据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及认罪态度等,判处代某某、张某某、邱某某等人实体刑并处罚金;对陈某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做好追赃挽损的“后半篇”文章,将涉“洗钱”案件的案款追缴,作为“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的重要抓手,强化审判与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判项清晰明确,存疑及时沟通,财产信息随时互通,追缴案款近2000万元,挽回了国家损失。
协同联动,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加强与纪检监察、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金融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专业化、规范化案件协作会商工作机制。对洗钱案件的司法解释、证据审查标准等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健全完善情报会商、信息交流、数据共享、案件反馈机制,加强对洗钱犯罪形势、犯罪线索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有效预防和惩治洗钱犯罪,促进县域内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协同作战的新格局不断完善。在政法委的统筹下,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通过经验交流、案件复盘、以案说法、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县域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下一步,汉源法院将以更坚定的政治担当、更精准的司法作为,持续深化反洗钱工作,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力度。通过强化审判职能延伸,以“司法利剑”斩断洗钱链条,筑牢县域金融安全防线,为守护群众“钱袋子”,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