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10万,改变命运”?全都是骗局!5人操作不断,建假平台半年获利近800万… #热点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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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则刑事裁定书,将一桩涉及虚假现货交易平台的刑事大案公之于众。

受虚假网络平台的“迷惑”,18名被害人合计遭骗286万元。仅在2018年的上半年,犯罪团伙就非法获利人民币792万元。

虚构红酒等现货交易走势

2017年下半年间,同为无业游民的徐某和王某斌开始合谋,意欲建立虚假的现货交易平台以谋取金钱。

在张某开的赞助下,徐某在网上通过QQ联系到软件制作商,由陈某勇给软件制作商打款,先后开发了“520跨境商城”、“旺旺商城”虚假现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挂靠在陈某勇名下的江西方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某开为平台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负责按照平台后台的数据决定“平台”与总代理、下级代理商之间的利益分配。

始作俑者的徐某则为“平台”的业务主管,负责其运行和维护;陈某勇为“平台”的财务,用其名下的银行卡收取被诈骗客户投入的钱,并在张某开的指使下给下级代理商打诈骗款。

看似人少的团队,分工倒是十分明确。在该团伙中,王某斌、李某为总代理商,负责推广虚假平台、招募下级代理商,联系“平台方”徐某与下级代理商,并在陈某勇给代理商打款限额时,由王某斌利用其购买的贾某等三人名下的银行卡,接收陈某勇的打款,再打给代理商。

那么,这个虚假的现货交易平台是怎样运行的呢?

裁判文书显示,该团伙所制成的“平台”规则是把境外外汇交易平台的大盘数据嫁接到自己所设计的现货交易平台上,虚构澳洲红酒、欧洲巧克力等现货交易的走势,以投资现货交易的名义,以炒澳洲红酒等商品价格涨跌为掩饰,吸引公众向“平台”充值、操作。

平台收取客户交易的手续费,以“客户”所买的涨、跌与平台走势是否一致,确定盈亏。交易周期为30秒或1分钟一次,每次交易手续费10%到15%,张某开、徐某、陈某勇等平台方收取手续费的5%,总代理方王某斌、李某收取手续费的2%,其余的手续费和“客户”亏损的钱都归代理商。

最小交易额每次100元,最大交易额每次5000元,客户越“输钱”、“交易”次数越多,平台、代理商非法获利越大。若“客户”赢钱较多、欲提现,代理商会在微信群里将此客户上报总代理王某斌、李某,由总代理或总代理再上报徐某通过“平台”后台来封客户操作,或限制客户提现。

“平台”设计出来没过多久,王某斌、李某于当年10月份招募到了下级代理商。以钟某、吴某等人为首的犯罪集团接受该虚假网络平台的规则,决定代理该虚假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活动。在明知钟某等人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徐某等人仍为钟某团伙提供技术及平台支持。

“月入10万,改变命运”?

文书显示,钟某等人实施诈骗的具体模式是:由钟某负责在互联网“趣头条”等网站发布“月入10万,改变自己命运”等类似内容的低投资高回报的虚假广告诱惑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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