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了班,普洱思茅男子李某喝了几盏小酒,心怀侥幸开车回家,不料,撞车了!对方“狮子大开口”,可是因为自己毕竟酒驾了,不敢报警,只能选择赔钱私了。后来,这位驾驶人李某越想越气不过,还是拨打了110……
警方1小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8月29日19时许,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侦大队接到驾驶人李某的报警电话,随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工作,并于当日20时许,在城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强抓获。凌晨1时许,警方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将驱车逃往景洪市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黄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李某某、黄某某3人均居住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8月15日,3人商量到思茅寻找酒驾司机“下手”。当日19时,3人驾驶两辆轿车来到思茅区阳光新城居民小区一带,李某某和张某某分别在车上观察,黄某某到停车场附近寻找目标。
次日凌晨1时许,李某某发现饮酒后驾车去接人的李某,随即驱车跟随,并在人民东路冲向李某驾驶的汽车,与之发生擦碰。这些过程都被监控拍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告诉他们,自己是租车公司员工,因为明天就要交车,自己不能做主,需要领导来处理,并以此为由等待另2人聚齐。
孙某某到达后,说李某酒驾,应该负全责,并向对方索赔误工费、车损费和诚信费共计1.5万元,否则就要报警处理。心虚的李某无奈之下支付了这笔赔偿金,赔钱了事。

专挑酒驾司机下手,敲诈勒索屡屡得逞
事故的背后是一场又一场事先安排的“碰瓷”圈套。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20年8月起,3人分别驾驶一辆“别克”商务车和一辆“本田”轿车窜至餐饮、娱乐场所等附近物色酒驾司机,随后驾车尾随酒驾人员,并在路上伺机制造擦碰交通事故,利用对方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对其进行勒索。
作案前,3人有严密的行动计划、任务分工,黄某某负责物色目标,孙某某与李某某驾车做准备。一旦黄某某确认目标,孙某某与李某某强伺机而动制造交通事故,有时还相互配合,一人在前阻截,迫使受害人减速,一人尾随,制造追尾“交通事故”,然后编造各种理由,待3人聚齐后由黄某某和孙某某负责“谈判”实施敲诈勒索。
经查,3人先后在普洱、景洪、勐海等地实施敲诈勒索5起,敲诈酒驾人员5人,涉案金额达6.5万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雯 文 云南省公安厅供图、视频
